
项目公告
2026年移动闪光焊机定期保养和故障维修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CMEETC-267XF331EE574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委托,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对2026年移动闪光焊机定期保养和故障维修(项目编号:CMEETC-267XF331EE574)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请合格公司参加该项目谈判。
二、采购内容
月度关键部件预防性诊断不少于6次;季度预防性维护不少于2次;年度全面检修(三级修)不少于1次;焊接参数调试不少于8次;现场临时维修(含更换配件费用)视现场情况而定,但不少于5次。
预计总费用: 56.40万元(不含税,包干)。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YHGR-1200型集装箱式闪光焊正一体机的生产制造厂家,或同类型设备的生产制造商或厂家授权委托的维修服务商,须按自身身份对应提交以下资料之一:
如为设备生产制造厂家:提供营业执照、生产资质证明文件、产品出厂资质材料;
如为厂家授权维修服务商:提供生产厂家加盖公章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授权内容须明确包含本项目设备供货、维修服务权限、授权有效期限;
3.3财务要求: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递交文件截止日)内闪光焊机或同类项目维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同时对提供业绩负有法律责任;
3.5信用要求:
(1)供应商未处于国铁集团公布限制投标的供应商名单中,未被国家铁路局、国铁集团、北京局集团公司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供应商未处于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供应商未处于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4)供应商未处于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首页-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输入公司名称);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6月29日,每天上午09: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方式: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3、获取采购文件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supplier.cmeetc.com:8089/?projectid=4cf8b6b27acd45718df75d3f6fb13b5e(此网址只针对本项目,不作为其它项目报名接口)进行注册,如有已注册账号请直接登录。
1. 请确保填写的注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请重新登录账号进行购买标书操作。
2. 请确认所购买标书的项目包号,确认后点击“购买”
2.1在资格认证附件中上传①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2在付款凭证截图中上传①报名费电汇凭证。
3. 附件上传后点击“确定”显示待审核状态,请供应商关注后续动态,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如审核通过请查看邮箱领取采购文件。
4. 本采购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开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9558850200000825807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供应商代表须将响应文件于2026年7月3日13时30分止递交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递交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会议室。其他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会议室。
5.3未送达或逾期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报价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注: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七、报价预备会
本次采购不安排报价预备会。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
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的,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纳入失信供应商,期限为三年,纳入失信的供应商及所投产品将被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的采购活动,并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2)供应商履约过程中提供虚假资质材料,供应假冒伪劣产品,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自身或协助他人伪造虚假证明材料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及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无订单时,不得向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及所属单位发货,否则将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纳入失信供应商,并将扣除未签合同及无订单情况下已供物资的全部货款。
3.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过程和评审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至liuwei@cmeetc.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高铁工务段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建国街23号
联系人:卜新宝
电 话:010-51850865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联系人:张博、刘伟、李晓茹
电话:010-88018617-8034


